「登入提醒」:索票登記請先於右方「登入」後,始可進行索票動作。
小巨蛋公益門票發放對象為設籍本市,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臺北市低收入戶。
2.臺北市中低收入戶。
3.臺北市兒童及少年寄養家庭(限經本局核備之寄養家庭申請人、其配偶及其直系血親)及其安置個案。
4.社會局認定之社會福利機構服務個案。
1.小巨蛋公益門票係依據臺北小巨蛋租用管理要點第十一點規定一般檔期中,售票活動租用人應於總座位數(不含包廂座位)保留至少1%之座位,無償提供作為公益使用。
2.請各位具福利身分者珍惜公益門票,索票登記後請務必出席。
登記對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現場立即處理外,社會局自活動次月起連續三個月暫停其登記資格:
(1) 登記對象未到場。
(2) 登記對象超過開演時間始到場。
(3) 活動當日未攜帶可供核對身分之有照片證件或身分不符者。
(4) 一般席之登記對象乘坐輪椅。
(5) 輪椅席之登記對象未乘坐輪椅。
(6) 其他不願配合工作人員等情事。
3.活動資訊不定期公告,每場次索票登記開放三日,完成可至索票名單查詢並請務必注意視窗中的報到須知。
4.現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11月14日起調整採居家照護之 COVID— 19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為5+n天,及111年11月7日調整 COVID—19接觸者及確診者管制措施,並取消部分社區防疫規範,詳列如下:。
(1) 111年11月14日起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
(2) 111年11月7日起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無另作調整。
(3) 11年11月7日起取消民眾參加「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包含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無另作調整。
(4)111年11月7日起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無另作調整。
5.自112年1月1日起臺北小巨蛋公益票券活動,如登記未到場係因確診而致,民眾於演唱會當日起算後7天,檢附相關證明提交於辦理此業務之查核科室進行核對,即該民眾得不列入停權名單內。
新增索票規定: 活動名稱相同且超過一場次時,索票登記成功僅以一場次為限為使有需求的弱勢民眾有機會使用臺北小巨蛋公益門票,修訂作業須知,活動登記時間內,相同名稱之活動若有多場次,僅可索取一場次之票券;剩餘票券登記則無此限制,即該活動公益票券如有剩餘,登記對象可於系統開放剩餘票券登記時索取不同場次票券。一般票券其中保留2票予輪椅席陪伴者,取票前請留意剩餘量。